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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推进税收专业化稽查初探

时间:2012-05-17  来源:  作者: 王永林 费书林 王 俊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江苏 宝应 225800

 

[摘要]税收专业化稽查是税务部门在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新型征管模式的背景下,依托信息管税平台,整合信息资源,遵循税务稽查工作规律,围绕风险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造专业化团队,查管互动,把有限的稽查资源优先运用于风险大的企业,加大稽查力度和拓展稽查深度,建立精选、专查、独审的专业化税收稽查新模式,从而有利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提升税收稽查工作水平。

[关键词]税源专业化管理 稽查

一、构建税收专业化稽查的总体思路

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下,税收专业化稽查的目标是不断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运用风险管理平台建立案源管理系统,提高选案准确率;根据稽查人员的专长,成立专业化团队实施分行业专业化检查;剖析行业涉税问题,积累资料,分行业编写检查指南,规范和统一行业检查方法;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士参与稽查审理,提出评审意见;从选案、检查、审理多层面推行专业化稽查。

二、运用信息管税平台,建立案源科学化管理,实施专业化选案。

1、建立案源管理系统系统。征管信息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企业的涉税信息,如企业基本信息、纳税申报情况、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缴表等重要资料,实施专业化选案,即要求根据各种信息系统提供的税务资料,采集企业各类经济指标,通过分类、分析对比、排列组合,充分利用这些数据源,结合使用管理系统选案软件,分析数据查找疑点,引入涉税风险系数选案机制,把企业各税负担率、纳税评估系统反映的异常情况,各项行业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的达标情况作为风险因素,配比合理权重,确定被查企业风险系数,并按其排序确定待查对象。

2、依托信息管税平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依据内部交换和外部获取的信息以及计算机录入的数据,对企业各数据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汇总分析,对同类企业、同等条件、同等地域和不同企业、不同条件,不同地域的经营状态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对各行业经济变动、盈利水平进行调查,作为行业风险管理预警指标值将属于红色预警范围的企业(利润率或所得税贡献率在预警值80%以下)、连续三年以上亏损或当年亏损数额较大企业,作为年度检查重点,按行业、规模、地区、性质等有目的地实施重点检查。将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率作为行业稽查选案的分析指标,通过对同一行业各类数据的对比分析,比较企业负担率,为实行科学选案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3、加强与专业化税源管理协作与配合,完善税务稽查选案机制。以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运行征收、管理、数据、稽查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畅通内部信息运转渠道,建立稽查案源库与数据管理平台重点风险库的无缝衔接,运用风险管理平台,建立数据参数体系,参照预警管理指标值选案,将属于预警范围的纳税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提高选案针对性。

三、围绕行业特点,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专业化检查。

1、建立分行业税务稽查实施指南。通过开展重点税源行业稽查调研,深入研究税源行业规模、经营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行业税收违法行为趋势和稽查案源发展规律,行业的征管和稽查难点,强化监控要点、把握税收违法风险点、围绕提高稽查执法效能、防范稽查执法风险、优化稽查流程和方法。总结、归纳各行业工艺流程、管理模式和财务核算主要经营方法;分析税收与会计核算差异、行业税收法律法规;洞悉行业税收违法风险点;结合税务稽查工作流程和执法程序、组织方式和检查方法,逐步建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业检查指南。根据地税部门的征管权限,主要以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六个行业。按照行业检查指南确定的检查方法和步骤实施检查,推进税务稽查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必要时,对专业性强的行业检查可以借助外脑。如建筑成本核查、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认定可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报告。

2、推行案件分析制度。稽查实施环节接到检查任务名单后,应组织专职人员实施案件分析,一是利用内外网信息对稽查对象的财务报表数据与业务流量,税收执行情况进行静态对分析。二是利用获取的企业业务真实信息和财务信息,通过涉税风险系统分析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点。三是利用稽查查账软件分析系统对企业工艺流程节点的数据变动进行动态分析。四是利用企业能源消耗指标,分析企业收入和成本变动的不合理性。从同行业中选取典型企业,研究总结出带有行业特点的偷税规律,制定了相应的查处和防范措施。例如,在企业记帐凭证检查中发现建安发票,查看对应会计科目,检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是否记增加,有无直接进行成本费用,挤占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现象等。

3、利用管理系统信息资源,编写开发专用稽查软件。针对纳税人采用的不同的会计软件,能自动有效进行分析、统计、综合。分析疑点,自动查找对应证据,将统计数据与税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比对,使税务人员从繁琐的计算中解脱出来,再通过综合,基本上确定案件性质,针对性实施稽查方法。改进和完善江苏地税省级大集中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省级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充分体现了专业化分工的精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但稽查管理模块的功能相对来说有点粗糙、简单,应根据总局的税务稽查规程加以增加和完善各项功能,使其更加智能化、自动化,使稽查人员随时可以调阅稽查办案所需的各种信息。

4、积极推行案件主查制。按照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分设稽查主查员、稽查协办员。推行案件主查制,在案件分配阶段指定案件主要负责人,其他人员负责配合。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案件实施工作的开展及组内分工,明确职责,分层控制。同时打破固定的检查小组模式,每个案件指定不同的主责人和配合人员,从而调动检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分配案件做到合理,按照检查人员的能力和专长确定分配方案。根据被查单位的行业性质,安排对该行业更加熟悉,检查更有心得的人员对其实施检查,做到有的放矢,促进案件实施的质量和效率。

5、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建立稽查案件过程控制制度,对稽查人员稽查实施过程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对有重大涉税违法情况或案值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适时调整实施力量。对特别重大案件组织集体分析讨论,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请求相关政策,为检查人员取证指明方向,严格控制案件实施的时间,促进实施效率的提高。

四、推进“开放性”审理模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施专业化的审理。

1、成立相对独立的专业性审理机构。内部监督外部化,把税务稽查审理环节从一个税务机关内部的分离转向相对独立的审理环节外分离,为强化稽查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提供保证,从而确实提高监督和制约效果。以房地产案件审理为例:从政府人才库中商请房地产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的杰出人才,如房产部门、国土部门、物价部门、资产评估机构等部门机构的人才参与成立专门的审理机构。

2、重大、疑难案件实施多层次专业化审理。稽查局初审,第三方会商评审。建立陪审员制度,发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组成的纳税人观察团和由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组成的纳税人维权团的作用,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土参与案情讨论,对案件审理发表意见,实现零距离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共识、达成理解;审理委员会在参考专家意见后,做出最终的审理决定。通过三层次专业化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执法风险。

3一般稽查案件实施流程化审理。相对独立的专业化审理机构,对案件检查部门移送的税务案件进行专业审理,审理完毕后出具审理意见,一般根据案情复杂程度、证据完备情况、程序合法性、实施流程性审理,制作税务处理决定移交执行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五、构建扁平化稽查组织体系,加强稽查队伍专业化素质建设。

1、构建扁平化稽查组织体系。实行以市为单位一级稽查、分级管理的稽查管理体制就是以现行的税收管理框架模式、行政区域为基础,市、县分别设立稽查机构。分级管理就是划分职权范围,以税源监控标准作依据,按照案件性质、案值大小、检查类型分类设立监控对象。划入市级稽查机构监控范围的纳税户由市稽查局统一选案、统一检查、统一处理;划入县级监控范围的由县(市)局统一选案、统一检查、统一处理的一种稽查管理模式。业务以上级稽查垂直管理为主,行政实行区域管理,人员、经费相对保障。这一模式下的税务稽查组织体系,是以公正、实用、简捷、高效为目标。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政令畅通,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确立;二是有利于加大稽查威慑力,减少执法上的随意性,有利于全市处罚力度的平衡把握;三是可以进一步减少地方行政干预;四是有利于领导更深入的了解县、市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便问题的及时解决;五是有利于人员的统一调配、统一行动和部署。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这一稽查模式主要适应经济基础好,交通条件好,税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高的地区。

2、加强税务稽查人员专业化素质建设。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培训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培训,着力提升稽查人员税收政策、查账技能、法律素质以及电子税务稽查水平等核心业务素质。通过互动培训、实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稽查干部行业财务核算、调查取证、检查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训练,促进稽查执法水平提高。改进稽查人才库管理机制,优化稽查人才库专业结构,建立符合稽查工作特点、有利于优化稽查人员结构、强化干部队伍素质的选人用人机制。有计划地培养分行业专家型稽查人才,实现每个重点税源行业有12名专家型稽查人才,提高重点税源稽查监控力度。

3、提高稽查人员信息化专业水平。强化稽查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稽查电算化查账软件的应用,切实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管理水平;围绕电子证据提取固定和分析,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实务以及检查工具软件的使用,制定完善信息化企业稽查工作流程,加快稽查业务与电子技术的融合步伐;建立信息化稽查专业队伍,搭建稽查业务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企业稽查实战培训和竞赛等,增强稽查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发现、培养一批熟悉经济、财税、信息技术等知识,掌握财务软件和查账软件,稽查办案经验丰富的“三型”干部,建立专门的信息化稽查专业队伍。

现阶段,稽查部门基本上形成了分工明确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初步形成了专业化分工机制,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都应该是一个自成专业体系的执法机构,有明晰的工作范围、工作权限、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从选案、检查、审理多层面推行专业化稽查,各自按照权责要求,科学、高效、快捷地运转,并通过积累经验和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专业化程度,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形势要求,建立精选、专查、独审的专业化税收稽查新模式。

参考文献:

[1]徐正云,税收稽查选案中的数据挖掘技术[I]税务研究,2008(08)

[2]张甲虎,鲁强,地方税收稽查质量分析[I]西部财会,2010(3)

[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处,谈如何提高税务稽查选案的针对性[I]天津经济,2010(5)

[4]宋玲,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I]铜陵学院学报,2010(02)

作者简介:王永林1965-)男,江苏宝应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研究方向:税收实务。费书林1978-)男,江苏宝应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研究方向:税收实务。王  俊 (1979-)男,江苏宝应人,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科员,研究方向:税收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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