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记者”被杀案,比西门庆毒杀武大郎更嚣张
时间:2018-06-19 来源: 作者:
文/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总编辑 朱鹏源
今天上午,在朋友圈看见一则新闻:昨晚,湖南《当代商报》一工作人员,在家被人杀害。
即使我他不是媒体工作人员,看了也会惊诧不已:昨天,可是小长假的端午佳节。
一开始,有消息怀疑他是因为工作被杀,据称其调查了一个工厂3人死亡事件;还在调查一个污染事件时候被打,打他的3人也被拘留。
我以为,他是第二个山西兰成长,区别只在于:兰是现场被打死,他是在家被杀害。
下午,反转消息来了,说是:其妻子和市教委某官员有染,是情敌去他家杀了他。
那这就不是与工作有关的恶性事件了,属于个人私生活不检点引发的血案。
根据网络报道,报社领导认为,遇害者戴石宗不是该报记者,属于“经营人员”,无采编资质。
那问题来了,他不是记者,怎么有多次以“记者”头衔在该报网站发布文章的事情,《当代商报》领导难道都是睁眼瞎?皆不知情?
还有其作为“经营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其参加了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报社领导也不知情?难道报社领导都不是其微友?
看到《当代商报》的表态,还要打算处分死亡前的死者,作为媒体人,我感到十分悲凉气愤。
按照这位死者,长期以来假冒“记者”的行为,报社应该早制止和处理,为什么长期不处理?而出了问题后的第二天,就立马回应:正准备宣布,没想到死了。
想当初,《中国贸易部》一开始也不认可兰成长的“记者”身份,似乎也不认可其“采访”行为的合法,也称其为“经营人员”?
后来,胡锦涛总书记等领导批示后,山西当地和报社才积极行动起来,为兰成长维权。
这种软骨媒体,落井下石见风使舵的做法,轻点说不负责任,重点说很无耻。
另外,根据戴某的证件看,十有八九人会认为他是记者,周刊的副主任应该还是管记者的。
既然报社认为其为经营人员,应该给其颁发“广告部”工作证,而不应该涉嫌违反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私自制作发放其他新闻工作证件。
看了一下《当代商报》的宣传,自称日发行量“14万”份。呵呵,我认为就是忽悠:第一,这个数据来自哪里?第二,在纸媒萧条,甚至不少关门大吉的情形下,不是《湖南日报》那样主流的一份小报,可能有这么多印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个“西门庆”下手太狠毒太嚣张了,《水浒传》里,官商通吃的西门庆还得叫潘金莲偷偷摸摸下药毒杀武大郎;你作为一个管教师的文明人文化人,居然跑到情妇家里带刀上门挑衅,还气急败坏狗急跳墙杀人。
道德和法律,在你眼里,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