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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诗贵日记:3448名渔民向苏州市相城区政府提出2O亿的国家赔偿申请(三)

时间:2019-04-15  来源:  作者:

 

参考《法制日报-法人》杂志:

 

//www.farennews.com/dc/21100.html

文/左笔钱诗贵

4月12日,苏州市西湖水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联社,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相城区人民政府赔偿3448名受害渔民2O亿元人民币。   

《国家赔偿申请书》内容如下——

受害人:苏州市西湖水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联社,住所地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旺巷村(渔业),法定代表人张德洪。

一、请求事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赔偿受害人贰拾亿元。

二、事实根据和理由 :

1.公元2019年3月27日起,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政府在申请人通过各级政府表达诉求并己告之相城区人民政府如强行拆除养殖围挡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仍通过招标雇佣不明身份黑恶势力、组织数百名国家公务员参与,强行将苏州西湖水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联社的3448名渔民围湖养殖的近十亿元鱼苗的围档拔掉,将这些鱼苗陆续放归自然,导致广大渔民蒙受近二十亿元的重大损失,其中直接损失拾亿元、间接损失拾亿元。

2.2019年4月1日,区委、区政府代表原区法制办主任严轶之接待《法人》杂志记者采访时明确认可,2019年3月27日起拔掉围档,对湖面进行清理,就是我们区政府组织的。

3.《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此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苏州市西湖水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联社

二0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笔者查询了相关资料,这是至今为止,国内最大一笔国家赔偿申请,如获成功,可以载入历史了。

渔民认为:“尽管我们是受害者,但始终坚信党的领导,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决不乱来。”

特别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确立“新思维”,让3448名渔民看到了希望,不再害怕打压,而是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抗争。

这些渔民们的做法,让我从同情他们,变为敬佩他们了。

我敬佩他们始终如一对祖国和共产党的忠诚,敬佩他们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不任性而为。

我为自己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而惭愧,竟然不知道国务院最新下发的《意见》,赶紧查找,认真学习。 在网上,我通过视频,看到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闻通稿作了详细解读。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意见》强调,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意见》明确,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意见》还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作出明确。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学习过《意见》后,我对3448名渔民申请国家赔偿的举动表示充分尊重。

(钱诗贵己亥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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