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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交警涉嫌包庇命案肇事者? 上海公安1号文书责令重新认定

时间:2020-05-01  来源:  作者:

 文 / 宗欣钏 付欣社

半年多来,就去年10月上海一位奉贤区七旬老人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等候过马路时,被改装改变用途的沪籍五菱牌小型客车高速偏线撞击当场死亡事件,争议不断,一波三折。

奉贤交警支队以事故现场监控损坏和事发时车速无法查证等为由称责任无法认定。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快递给死者家属后,该支队不收复核申请也不让查阅、复制证据惹争议。家属批评上海奉贤交警支队执法犯法,藐视公安部明文规章,涉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在“江南大侠”杨鸿的支持下,死者家属向公安部和上海市公安局实名举报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以及事故组交警王益龙的涉嫌违纪违法行为。

因上海奉贤交警支队拒不接受复核申请,死者家属曹先生后向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递交复核。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于2020年1月3日受理该复核。十二天后,2020年1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以2020年第0001号复核结论书责令奉贤区交警支队对此前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调查、认定。

死者家属在向上海市公安局纪委和公安部举报了办案交警王益龙以及奉贤区交警支队长张冬君。据悉,事发后,被举报的上海市奉贤区交警支队张冬君支队长和办案交警王益龙已被调离。

在上海市交警总队责令奉贤区交警支队重新侦查认定后,该支队更换办案人员,对事故发生时撞击瞬间车速委托鉴定,不久前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回复因材料不充分等所以无法鉴定而退卷。

 

客车改货车 撞死七旬老人

2019年10月23日下午,上海奉贤区七旬老人李义英(女)在奉贤汇泰路航塘公路东面,约3公里处十字路口等候过马路时,被王均芳驾驶的沪B-TB053五菱牌小型客车撞击当场死亡。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组资深交警王益龙负责办理该案。王警员告知死者家属事故现场监控坏了,另外向鉴定单位委托了但是事故碰撞瞬间车速无法鉴定,所以责任无法认定。

李义英次子曹先生等12月17日再次拜访王益龙警员,并递交了家属对案件的具体看法书面材料,另请转交奉贤区交警支队张冬君支队长,希望自费找更权威机构鉴定。王警员认同,但次日后忽然改口要求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19年12月30日,死者李义英家属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邮寄的,沪公奉交认字【2019】第1910231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责任无法认定”。

2020年1月2日,死者长子由南京前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组递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审请》并要求查阅、复制该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是事故组交警王益龙公然拒绝,称不受理复核审请,要求家属自行去交警总队递交。后又称有关证据已经交给交警总队。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江南大侠”杨鸿接到死者家属求助后前往事故现场搜集了相关证据并参加了跟奉贤交警支队事故组交警王益龙的二次会面。杨鸿称,加盖了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公章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落款下方的备注一栏中称“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该备注删除了奉贤分局交警支队作为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有义务收取复核申请人向其递交的复核申请的法定义务。执法犯法,公然对抗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公开规定,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且该支队拒不提供证据复印等义务,导致当事人无法知晓该支队是否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亦在复核中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处于不利。奉贤分局交警支队诡异反常的行为易让人猜疑其涉嫌包庇违法行为,必须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死者家属曹先生在杨鸿分析后,向公安部举报中心和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处控诉举报,要求责令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纠正《交通事故认定书》落款下方的备注一栏中,公然违反公安部规章的错误内容,提供案件全部证据,并依法追究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冬君支队长领导责任,以及事故组王益龙警员的有关责任,维护上海司法部门形象,维护死者的人格尊严!

因上海奉贤交警支队拒不接受复核申请,曹先生后唯有径自向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递交复核,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于2020年1月3日已受理。

戴着“劳力士”金表(自称女儿购买)有22年警龄的王益龙警员在本案中反复无常的表现背后,究竟是否隐藏其它违法违规问题?奉贤交警支队在本次事故调查中,是否存在包庇不公行为?案发现场监控真的坏了吗?鉴定机构真的无法鉴定撞击瞬间车速吗?公安部和上海市公安局对相关举报能否依法严查?曾三年内打赢173场官司的杨鸿,本次维权能否改变奉贤交警支队执法程序等问题,引人关注。

 

上海市交警总队责令:奉贤支队重新调查认定

因上海奉贤交警支队拒不接受复核申请,死者家属曹先生后向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递交复核。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于2020年1月3日受理该复核。十二天后,2020年1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以2020年第0001号复核结论书责令奉贤区交警支队对此前作出的沪公奉交认字【2019】第19102311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调查、认定。

此前,经办本案的奉贤区交警支队资深警员王益龙(已被举报)在回复家属的短信时再次称“事故碰撞瞬间车速无法鉴定,你们有这方面途径可以做最好了!做好了你愿意提供给我们公安机关也可以!我们也需要对方高速行驶的证据”。但是次日王益龙警员却忽然短信通知死者家属去拿事故责任认定书。

死者家属曹先生短信回复王警员认为未鉴定碰撞时速度的情况下,仓促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够全面不够权威。死者家属2019年12月17日拜访了王警员,并递交了家属对案件的具体看法书面材料,另请转交奉贤区交警支队张冬君支队长(已被举报)。王警员浏览了家属意见书后仍坚持要求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称本次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2019年12月18日上午,家属联系了本次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系列鉴定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被告知“交通事故碰撞瞬间车速属于他们鉴定业务范围,可以鉴定,但是不接受个人委托,需要交警部门委托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委托方委托内容出具鉴定报告”。

因认为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及其事故组交警王益龙,在王均芳交通肇事撞死人案件中委托鉴定和侦办案件中,存在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包庇违法行为,对本该鉴定的撞击瞬间速度不予委托,避重就轻委托鉴定刹车时车速,目的似为降低肇事者事发时车速,使超速比例下降减轻责任免除可能的刑事责任,办案交警却弄虚作假告诉死者家属无法鉴定撞击时瞬间速度。死者家属在杨鸿的支持下,在2019年12月20日后向上海市公安局纪委和公安部举报了办案交警王益龙,以及奉贤区交警支队长张冬君。

据悉,事发后,被举报的上海市奉贤区交警支队张冬君支队长和王警官已被调离。

 

一波三折:奉贤交警委托鉴定“证据不足”被退卷

在上海市交警总队责令奉贤区交警支队重新侦查认定 后,该支队更换办案人员,对事故发生时撞击瞬间车速委托鉴定,不久前鉴定机构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回复因材料不充分等所以无法鉴定而退卷。

同样是该鉴定机构,此前 2019年 10月28日 接受奉贤区交警支队委托,对 “ 沪B-TB053 五菱客车事发时(制动痕迹起点处)的速度” 以及 “通过视频画面时的速度” 进行了鉴定,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 沪B-TB053 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事发时(制动痕迹起点处)的速度约为51km/h ; 通过视频画面时的速度介于29km/h-36km/h之间。

死者家属曹先生曾对奉贤交警支队的鉴定委托存疑,询问交通事故为何不是委托鉴定初始撞击时的车速,反而去鉴定车撞人后右拐十多米后刹车时的车速?奉贤交警支队办案交警王益龙明确表示委托后鉴定机构称无法鉴定撞击瞬间车速。但是2019年12月18日上午,死者家属方面联系了奉贤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系列鉴定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被告知“交通事故碰撞瞬间车速属于他们鉴定业务范围,可以鉴定。但是不接受个人委托,需要交警部门委托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委托方委托内容和证据出具鉴定报告”。

因为奉贤交警支队未能拿出鉴定机构不能鉴定的退卷函,交警王益龙被举报在办案中涉嫌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死者家属,又因为责任认定书加盖了奉贤区交警支队公章,死者家属据此亦认为奉贤交警支队存在渎职欺骗涉嫌包庇违法行为,向上海市公安局和公安部纪委举报了办案交警王益龙和奉贤交警支队。目前,奉贤区交警支队张冬君支队长和办案交警王益龙均已被调离。

 

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明确回复鉴定撞人瞬间车速是它们正常业务,但是需交警部门委托并提供材料才可以做,如今忽然退卷称无法鉴定,让人颇感诡异。死者家属曹先生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不排除奉贤区交警支队委托鉴定时未提供全面的现场证据,导致鉴定机构不能出具鉴定意见书,毕竟此前多次向奉贤交警支队要求复制办案证据,一直被拒绝。当然也可能是鉴定机构存在某种人为干扰问题。

杨鸿称,五一节后他将前往上海采用排除法先要求鉴定机构说明不能鉴定的准确原因,如不能满足,他将书面向上海市司法局举报鉴定机构涉违规,在获取鉴定机构所谓无法鉴定的准确情况后再举报如果是委托送鉴的奉贤区交警支队问题。总之,一切必须公开透明,还死者一个公道。

4月30日,杨鸿称:上海市公安局信访处致电他,对他介入的上海奉贤区交警支队在处理面包车撞死七旬老人事故纠纷中,涉及的奉贤区交警支队办案交警王益龙的举报问题,称在今年一月中旬已收到举报信,公安部也转发了举报舆情通告,根据流程已要求奉贤区公安分局核实调查,发现存在执法不当等问题,现对王益龙按照组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阶段。

另外,上海市局已联系交警总队对该案件认真处理,遇到执法中问题及时向市局纪委汇报。杨鸿通报了近期该案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市局协调奉贤区分局责成交警支队尽快提供该案件完整办案证据,以对逝去的人命最大的尊重为前提开展后续工作。

(声明:文图经杨鸿授权,转载参考自其博客,其对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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